为进一步推动耗能高、污染重、安全功能低的老旧农机作废筛选,加速农机配备更新换代,经过方针支撑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晋级和农业乡村高水平质量的开展,依据《福建省农业机械作废更新补助施行方案》(闽农规〔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践,发布以下方针指引及相关操作流程。
本次农业机械作废更新品种分为长时刻补助和限时补助。长时刻补助包括拖拉机、耕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斗极辅佐驾驭体系、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9类;限时补助包括谷物(粮食)干燥机、农用无人驾驭航空器、自走式旋耕机、田间转移机、农机作业监测终端、育秧(苗)耕种设备等6类,施行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详细申报要求及申报时刻您可前往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或拨打方针咨询电话了解概况。